(1)政治立場堅定,熱愛工會工作;
(2)具有履行職責相適應的文化程度、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管理知識;
(3)作風民主,密切聯系群眾,熱心為會員和職工服務;
(4)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。
除此之外,按照我國法律規定,有三類人員不能擔任工會主席:一是企業法人,包括行政正、副職等高管;二是企業主的近親屬(父母、配偶、子女、兄弟、姐妹)、企業的合伙人、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;三是外籍職工。